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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年休假规定的十问十答(上)
作者:刘智慧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08日
1:年休假天数计算,是根据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工龄),还是本单位工作时间(工龄)与之前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合并的累计工作时间(工龄)?
答: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根据职工累计时间如何确定具体的年休假天数?若职工累计工作时间为6年,是否可以约定年休假天数为6天?
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规定执行。
 
3:新进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的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小王累计工作时间已满8年,在2012108日进入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小王在该酒店公司应享受的2012年度的年休假天数:1天。具体计算步骤为:
第一步,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84天;
第二步,84÷365*5=1.15天;
第三步,取整后为1天。
 
4:老职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离职的,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应当按照职工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老张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5年,在2012123日自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离职。老张在2012年度已休年休假2天,老张应休未休假天数为:13天,具体计算步骤为:
第一步,当年度在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7天;
第二步,337÷365*15=13.85天;
第三步,取整后为13天。
 
5: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是如何确定的?对于未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日工资收入的200%还是300%支付?
答: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按日工资收入的200%另行支付。
3:大李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2年,在201265日离职,扣除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尚余年休假天数经1天未休。大李离职前月平均收入5000元(含加班工资1500/月)。
用人单位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5000-1500)÷21.75*1*200%=321.84元。